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第六章 权益保护第三十九条已修改中小企业享有自主经营权,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法律法规未禁止或者限制的生产、经营行业,都应当允许中小企业进入。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