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第四章 技术与市场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中小企业增加研究与开发投入,引进技术人员,采用先进技术,更新技术装备,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科技含量。鼓励和引导企业之间的专业化分工协作,建立稳定的协作配套关系。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以及为大企业产品配套的技术改造项目,可以享受贷款贴息政策。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