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第二章 资金支持第十四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中小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以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直接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引导融资租赁业健康有序发展,发挥融资租赁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