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Amend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中小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以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直接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鼓励、引导融资租赁业健康有序发展,发挥融资租赁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