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一)从事违法活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
(二)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的;
(三)未及时消除或报告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
(四)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加深的;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编造并传播有关突发事件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仍进行传播的;
(七)违反本条例其他有关行为的。
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