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活动的保障第三十五条有效志愿服务指导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组织、志愿者以及其他对志愿服务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