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活动的保障第三十三条有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遭受重大伤害或者死亡的,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符合《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规定的,按照该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