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决定,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全体职工应当执行。

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不得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组织制度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