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已修改在城市供水用水活动中,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