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规划、环保、卫生、质量技术监督、水利、工商行政、价格、公安等有关行政管 理部门依法处罚。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