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水书文化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单位和个人利用水书文化资源从事经营活动的,必须向自治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水书文化经营许可证。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