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水资源规划第十条已废止水资源规划分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综合规划分自治县总体规划和河流流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分城乡造林、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供水、灌溉、水力发电、防洪排涝、渔业、水资源保护与管理等专业规划。地方法规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