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了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