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第四章 耕地质量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耕地质量保护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加强耕地质量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耕地质量管理队伍建设,改善设施设备,提高耕地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