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 耕地质量保护第十三条有效耕地使用者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药,降低农药在耕地中的残留量。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