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企务公开办法第八条有效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对本单位企务公开实施监督。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本企业的工会组织实施监督,并负责向下一次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监督实施情况。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