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农村消防条例/第四章 灭火救援第三十条有效对在扑救火灾中受伤、致残、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提倡和鼓励社会给予资助。地方法规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