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取水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取水,不得擅自变更。需要变更的,应当向批准机关提出申请并履行变更手续。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