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第十一条已修改市和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上一级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本地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经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审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