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后的三十日内,向审计机关提出竣工决算审计申请,审计机关应当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实施审计。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