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区河系公园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城区河系公园水域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游泳、滑冰;(二)擅自划船及其它娱乐活动;(三)洗刷污染水体的物体;(四)擅自取水引水;(五)圈占水域养殖、捕鱼、炸鱼、电鱼,非指定区域钓鱼;(六)投掷杂物,倾倒积雪、垃圾、废弃物;(七)使用鱼药、农药或者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八)向水域排放污水;(九)擅自启闭水闸,升降坝袋,调控水位;(十)其他损害、污染水体的行为。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