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废止

在城区河系公园建设红线范围内举行经营性活动,申请举办单位或个人,应当提出活动方案,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费用,纳入政府收费管理范围。举办单位或个人应当加强管理,保持正常秩序和环境整洁美观、水体不受污染。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