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肉品管理条例/第四章 经营管理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外地畜禽、肉品进入本市销售,或本市畜禽、肉品在本市内跨区域销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其生产猪肉的屠宰企业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市场准入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