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评审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若干行业评审组,负责对推荐项目分行业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占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提出拟获奖人选、奖励种类和奖励等级的建议。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规则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