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在火灾扑灭后,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公民应当保护现场,并配合公安机关查明火灾原因。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