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筑节能测评单位在测评过程中,不执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者出具虚假测评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