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二章 新建民用建筑节能第二十三条有效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等部位照明和建筑装饰性景观照明应当选用节能灯具,采用合理的控制方式,降低照明电耗。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