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办法第二十五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挪用、克扣国防教育经费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