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第九条已废止发现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地下文物遗存和古文化遗址后,该遗存或者遗址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行就地保护,制定和落实相应的保护措施。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