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章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第三十条已废止当事人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权属登记册上记载后,向抵押权人、典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