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废止

当事人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

(四)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或者设典合同;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