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地下管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到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办理工程建档手续。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要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