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