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第五章 劳动人事管理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必须保障职工享有的劳动、休息、休假、技能培训、取得劳动报酬、获得劳动保护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