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已修改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可在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总额内自行设立机构,并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