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条例/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十二条已废止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时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6年12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