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三章 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第二十条已废止推广农业技术可采用发布信息、技术培训、典型示范、技术承包和物化营销等方式进行。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5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