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修改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应当保护城市绿化成果。涉及既有绿地和珍贵树木的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征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