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滩涂保护条例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松花江及其支流河道内滩涂的保护。本条例所称滩涂,是指河道内常水位至洪水位之间,经市、县(市)人民政府认定的滩地。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