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桥梁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损害、侵占等危害城市桥梁安全和干扰城市桥梁正常使用的行为,均有权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