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桥梁管理条例/第四章 安全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城市桥梁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并及时制止影响城市桥梁安全的行为。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