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土地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在超过标准的宅基地建永久性建筑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