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土地管理条例/第六章 土地市场第四十七条已废止土地评估应委托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履行立项、评估、确认的程序。地价评估立项须经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地价评估结果须经市、县(市)人民政府确认。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