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土地管理条例/第六章 土地市场第四十四条已废止土地年租金标准由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基准地价制定,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土地市场发育情况,土地年租金标准可定期调整。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