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土地管理条例/第六章 土地市场第四十一条已废止国有土地租赁,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租赁合同,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