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土地管理条例/第四章 耕地保护第十九条已废止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