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二章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第十二条已废止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