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第三章 志愿服务组织第十五条有效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志愿服务组织章程的规定,不得从事非公益性活动。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15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