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六章 社会保障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