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闻媒体广告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新闻媒体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食品药品、卫生、农业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职责对新闻媒体广告进行审查。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新闻媒体单位进行管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